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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定(试行)》宣贯与科技成果应用交流研讨
发表时间:2017-09-23 阅读次数:19837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水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高标排放,9月7日上海市水务局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定(试行)》。9月21日,由市水务局支持,市水利学会组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讨及出水标准宣贯会”在上海科学会堂召开,会上,市水利管理部门及河湖管理中心领导介绍了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情况,市水务规划院专家解读宣贯了新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定。与会的7位专家专家学者和科技企业代表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研究展开了深入广泛的交流讨论。本市市、区两级水务局及其相关部门单位、本市水利学会相关成员单位和会员,部分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事业单位代表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市水务局刘晓涛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在发言中指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体现源头治理,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水务部门要客观分析当前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面对前期工作仍然不够扎实、工艺选择仍然不尽合理、长效管理仍需不断加强等薄弱环节,要正确把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大方向,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推进,要优化工艺,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咬定目标,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控制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定期监测,做好跟踪评估;完善机制,加强长效管护工作;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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