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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 市人大赴青浦调研
发表时间:2017-06-15 阅读次数:3701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为做好法规审议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6月13日赴青浦区调研金泽水库建设和水资源立法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并讲话。组成人员一行调研了金泽水库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等情况。在座谈会上,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本市水资源管理立法情况。自市人大常委会1992年10月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后,本市不断加强水资源相关法律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了供水、滩涂、河道等方面的单行法规以及节约用水、取水许可等方面的政府规章,事实上,《水法实施办法》基本内容已被2002年全面修订的国家《水法》以及后出台的单行法规规章所覆盖。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针对性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善其他相关单行法规中急需修改的部分内容,有必要对《水法实施办法》进行废旧立新,制定出台《规定(草案)》。

  据悉,《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的内容,总结上海试点经验,制定“最严”要求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在法律制度层面予以回应落实,提高本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三是从节约立法资源、减少立法成本、探索立法集成角度,对本市水资源领域其他单行法规中急需进一步完善的相关需求,在此次立法中一并予以解决。

  殷一璀表示,水资源管理对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与市民生活也都息息相关。今天进行实地调研,有助于在立法中掌握第一手的情况。水资源管理立法,既要体现“最严”要求,积极回应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又要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把本市在水资源管理实践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固化、升华,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吴汉民、洪浩、薛潮等参加调研。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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