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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利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
发表时间:2012-04-25 阅读次数:13403次

 

        4月17至18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巡视员张悦、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李静等组成的考核组,对上海市进行了节水型城市复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市水务局局长张嘉毅、市发改委总经济师翁华建、市水务局副局长陈远鸣等领导陪同。
 
  考核组在查阅相关文件、台账资料、对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和鼓励性指标四部分指标以及现场考核后,形成如下复查意见:一是上海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城市节水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法规建设,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四是依靠科技进步,节水效益和效率不断提升;五是强化典型带动,企业(单位)节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复查工作准备充分,各项资料齐全。考核组认为,依据《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顺利通过。
 
  此外,考核组针对严格控制城市取水总量、加快节水地方性法规立法进度、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和完善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用水计量工作等方面对上海提出了工作建议。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继续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按照“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努力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不断促进上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障上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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